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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年初很笨的被詐騙了
所以去報案
上禮拜接到傳單
要到台北地方法院出庭
所以有了這次的台北行
如果沒這機會
我沒辦法出來走走哩
呵~~整個很像出來旅遊

沒開過庭
只有看過電影中的情節
去到那發現
法庭超多間的
而且都不大
比一間教室還小
光線超亮
不過有一點一樣
法官都坐在最上面
但是現在都叫審判長
不叫法官了

原本被騙的錢不奢望可以拿回來
但是被告的底迪才18歲
所以他爸爸希望可以跟我們這些被害人和解
賠償我們百分之五十的損失
讓被告底迪可以緩刑
後來我們達成和解
也在現場拿了賠償金
法官也問了我們
原諒被告 或依法處理 或加重處罰
大家都選擇原諒被告
畢竟才18歲
交到壞朋友
才把身份證拿去借給詐騙集團開戶

其實小朋友犯錯
結果還是父母出來道歉跟善後
那個底迪跟他爸爸在庭外跟我們和解的時候
九十度鞠躬跟我們道歉
到後來開庭結束之後
被害者簽名確認已拿到賠償金
那個底迪一一的跟我們說對不起
我想他自己也不知道會造成這樣的結果吧
希望他會好好的記取教訓
好好的謝謝他老爸

五點結束之後
叫做捷運趴趴走
本來要去找翰翰
想去台大校園走走
結果電話沒接
真可惜

原本要到信義路五段吃N.Y.BAGELS
結果下了市政府捷運站
竟然下雨了
所以到後來懶的找
跑到101吃完晚餐就回家了
附上一張到此一遊的證據



下次不知道哪時才會再有機會到台北哩
等叔叔揪我去看翰翰吧
我下次一定要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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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zla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